您提出的關于推動我國分布式(戶用)光伏高質量發展的建議收悉,經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分布式光伏具有就地就近開發建設、就地就近消納利用的優點。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是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舉措,對于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高電力供應能力、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截至今年6月底,我國光伏發電總裝機7.1億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總裝機3.1億千瓦,占比約44%;今年上半年光伏發電新增裝機約1億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5288萬千瓦,占比超過一半,已成為光伏發電的重要發展方向。與此同時,分布式光伏發展也面臨接網消納受限、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風險挑戰加大、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規則體系不完善等問題。我們贊成您提出的關于推動我國分布式(戶用)光伏高質量發展的建議,將在后續工作中認真研究吸收。
關于新能源發展規劃。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規劃對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引領作用。202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9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期間新能源的發展目標、發展思路、發展方式等,通過規劃引導新能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穩定社會各方預期。我們積極支持各地按照《規劃》要求,根據本地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標,結合本地資源稟賦、消納能力等條件,統籌考慮集中式光伏電站與分布式光伏發展需要,科學合理制定本地新能源發展規劃,引導新能源健康有序發展。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推動《規劃》落地實施,指導各地積極有序開發建設新能源。
關于分布式光伏備案管理。按照規定,由地方負責光伏發電備案管理,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目前,我們正在組織開展《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修訂工作。《辦法》將明確分布式光伏的定義、備案管理、建設與運行管理、電網接入等有關內容,我們將認真研究,積極吸收您的建議。
關于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持續完善電力市場規則體系。一是先后印發了《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明確了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內的各類電源參與市場的主體地位。二是202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引導分布式能源等新型主體參與市場交易,健全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機制,鼓勵分布式光伏等主體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三是202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提出推動分布式新能源上網電量參與市場,探索參與市場的有效機制。目前,我們正在組織開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以及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新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相關研究,持續完善電力市場機制設計。下一步,我們將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區分存量和增量、戶用和工商業項目,完善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的機制,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研究推動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促進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
關于分布式光伏核發綠證、參與綠電交易。202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明確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所產生的全部電量核發綠證,上網電量核發可交易綠證,推動分布式光伏參與綠電綠證交易市場。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推進綠證核發全覆蓋工作,支持分布式光伏在參與電力市場、承擔調節成本的情況下,通過參與綠電綠證交易獲取綠色環境價值,保障收益。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4年8月6日 |